关于征集参与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现场摇号活动申请人代表的通知
来源:住房保障处 时间:2023-05-22 16:48

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有关申请人:
  根据闽机管综〔2023〕31号,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中普通限价房采用分类摇号确定每一类别配售对象的选房顺序号。我局拟于6月上旬组织现场摇号,采用电脑软件随机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参加人员包括公证部门人员、申请人代表、有关工作人员等。为确保摇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征集现场摇号活动申请人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在我局网站公示的具备本次普通限价房配售资格人员名单中征集15位申请人代表,参加现场摇号活动(需申请人本人参加,活动为期半天)。申请人代表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具体摇号,逐一随机产生每位具备配售资格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
  二、有意愿参加本次现场摇号活动的申请人,请于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7:30间将个人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fjjgswglj@sina.com报名,报名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注明“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现场摇号活动申请人代表报名”。我局将按收到邮件的时间先后截取前15名作为申请人代表,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按实际报名人数作为申请人代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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