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请人名单公示的通知
来源:住房保障处 时间:2023-05-16 14:57

  根据闽机管综〔2023〕31号,现将具备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中普通限价房配售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人才公寓部分配售名单将由省人社厅另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16日至5月29日。本次公示名单的编号非选房顺序号,同类申请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如对名单中申请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 87275402 87275403(住房保障处)

  附件: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请人名单公示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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